(本网讯 记者谭淼)土地是生命线、安全线,关乎国之大计,关乎民族未来,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就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