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周媛)今天,我们继续了解我省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之可不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口罩选择及注意事项。
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
1.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
5.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6.3岁及以下婴幼儿。
7.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口罩选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其他注意事项
1.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2.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3.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4.口罩出现脏污、沾湿、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气、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摘口罩时,要从两边将口罩摘下,不要触碰口罩的外表面。
7.有关公共服务人员所在机构应当为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并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