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8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海春城、副组长赵洪海、组员于红颖向司法局党组书记李士松反馈了巡察情况。海春城组长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县委巡察办主任张金凤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李士松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8日至5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及省、市、县《实施办法》,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五人小组”听取了十一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海春城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局党组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不断严肃各项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在抓党建工作方面、抓制度执行力方面、抓组织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了不良思想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民主决策制度不到位,规矩意识不够、议事不规范等问题。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不够,超编、混岗问题突出,党支部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不够,对基层单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关于党的纪律方面,机关管理不严格,窗口部门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等问题。关于一个加强方面,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海春城同志提出了九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二是规范议事规则。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质量。四是注重干部的交流和使用。五是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六是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八是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九是加大财务管理力度。
张金凤同志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正确认识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意义,深入认识巡察发现问题的产生根源,深刻认识巡察发现问题的政治责任。二要增强“四个意识”,履职尽责,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树牢“四个意识”,抓实管党治党工作,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要把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深,要以整改工作为契机提升工作质量。
李士松同志表态时强调,要统一思想,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巡察组在我局开展了深入实际、扎实有力地巡察工作,对我局各项工作的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对于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我们虚心接受、立即整改,绝不敷衍了事,一定坚决整改到位。要聚焦问题,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我局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要建立机制,切实增强整改成果运用。我局一定要抓住巡察整改的契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从问题表象看本质,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在全面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要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促使我局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要接受监督,自觉做好整改公开到位。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更好地落实民主集中制,更大力度地推进政务公开,让干部群众监督渠道更多,监督效果更好。自觉地接受社会媒体监督,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并按照巡察组要求,将整改报告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及时做好整改情况并上报,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向县委、县政府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县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