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最美创城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相关单位:
当前,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已经进入冲刺阶段。在创城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立足岗位、尽职尽责、默默奉献的先进人物。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齐心协力打好创城攻坚战,特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最美创城人”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存在问题
针对之前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存在以下问题。
1.事迹材料过于笼统,缺少具体事例和细节描写;
2.事迹不突出,普遍缺少亮点;
3.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方面体现的不多。
二、评选标准
1.在创城工作中忠于职守,无私奉献,身体力行,作风务实,积极投身于各项创建工作;
2.在创城中有具体事例和细节描写,事迹感人,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3.侧重于城市建设各行各业的一线工作者;
4.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方法
请相关单位在3月6日前将最美创城人候选材料上报县文明办(邮箱:dcwmb2017@sina.com),并附4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县文明办将对候选人进行汇总,经过综合审定,公示后,将对评选的“最美创城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选。开展“最美创城人”评选活动是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挖掘创城过程中的好人好事,提炼突出事迹,按时上报。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后上报,确保事迹真实,群众信服。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途径和媒介,全方位展示“最美创城人”事迹和风采,不断扩大影响力和感召力,进一步掀起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新一轮高潮。
“最美创城人”评选推荐表.docx
大厂回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